一、創新的意義:
1. 創新係指將某些新發現、新觀念或新事物付之實際採用的程序。
2.創新需要高度效能的機構有計畫性推動和努力才能達到採用及擴散。因此創新
有賴管理作用才能 達成。為經濟學家熊彼得所提出。
3.創新是源自於生產要素與方法的新組合,包括新產品、新生產方法、新市場開
拓、新材料或新事 業領域。
4.因創新活動可能會破壞既有的產品或服務方式,並且推出新產品、新服務、創
造新的營運模式, 甚至新產業架構,故,創新是推出新的對策來替代既有對
策,所以又稱為創造性破壞。
二、產品創新
為滿足需求而推出全新產品以取代舊產品:如百貨業推出換季新品。
三、營運模式創新 如網路發達,許多無實體店面應運而生。
創新:一種創意產生並能將之商品化,不斷複製
舉產品創新一例,Apple公司將手機從按壓式改由觸控式,並加入網路連線等多項軟硬體,成為現在大家耳熟能詳之智慧型手機 ,此項創新主要來自員工的創意發想,Apple公司創造舒適的工作環境,自由地上下班時間,讓員工自由自在地思考創新的想法,漸漸地將產品改良創新
營運模式創新:低成本,品質管理方面創新,例如:motorola公司創造6sigma品質管理,一百萬當中只容許3.4個錯誤 運用DMAIC方式先Define確認問題>>再Measure想出辦法>>Analysis分析問題>>Improve改善問題>>最後Control控制評估結果,由總經理帶頭領導持續改善
以上兩種創新皆成為業界強而有力的標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