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條款是指保險人依據不同險種的規定,所事先印製在保險單上,構成保險契約的基本內容 2.應記載內容包括: *當事人姓名以及住所 *保險之標的物 *保險事故之種類 *保險責任之開始日,時以及保險期間 *保險金額 *保險費 *無效以及失權之原因 *訂約之年月日 3.此為保險法第55條之強制規定 4.由於保險契約為一種長期性雙方約定的契約,殊難以口頭約定的方式,需要白紙黑字據實描述清楚 此為要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契約時,用以證明意思表示之一致的證明文件,在實行上殊屬必要,實行上並無困難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