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勞工特別保護的理由與目的
保護的理由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招募員工屢屢出現就業歧視。
《性別工作平等法》現有工作、福利、薪資、教育訓練等因性別歧視,且規範職場性別不平權,
保護女性理由乃基於現存職場性別歧視、職場地位不平等,而推動職場平權,使女性就業必須有
所保障。保護的目的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
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職場性別地位平等
身心障礙勞工特別保護的理由與目的
保護的理由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立法目的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
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特制定本法。
保護的目的
建立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協助建統
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
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多多化就業服務協助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就業能力狀況,提供(a)支持性就業服務(b)庇
護性就業服務。
實實促進就業
採取定額僱用措施,並鼓勵事業單位僱用身障者,增進其順利步入職場。
設設身心障礙者就業基設
制訂定額僱用措施,鼓勵事業單位僱用身障者,未符合僱用人數事業單位,則應按未
僱用足額人數及基本工資,繳交身心障礙者就業基設。
支持性(銜接)服務
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相關部門,
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
原住民勞工特別保護的理由與目的
保護的理由
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包括原住民等十大身分勞工,為職場較為弱勢者;《原住
民族工作保障法》立法理由為促進原住民就業,穩定其就業及生活。
保護的目的
實實促進就業
採取比例進用原則措施,並鼓勵事業單位原住民,增進其順利步入職場。
專責單位促進就業
設設原住民就業促進委員會,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原住民就業相關事宜。
政府應鼓勵公、民營機構辦理原住民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職場諮商、就業媒合
及生活輔導。
多多化就業服務協助
政府應依原住民群體工作習性,輔導原住民設立各種性實之原住民合作社,以開發各
項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