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死亡定義:人體達到屍腐、屍僵、屍體焦黑、無首、內臟外溢或軀幹斷肢的狀態之一者,且無意識、無呼吸、無脈搏之情形。
二、注意事項如下:
(一)前述現場死亡定義中之情形必須於常溫狀態下,若為低體溫病患應立即加以救治,並給予回溫處置。
(二)「常溫下,明顯屍斑、屍體僵硬」是指病患處於常溫(室溫)狀況下,明顯可見屍斑,牙關及四肢關節僵硬,無法彎曲或伸直。
(三)急救時仍應保持現場完整性,尤其是可能涉及刑事案件之病患急救。例如疑似上吊自殺案,病患如不符現場死亡條件時,應立即剪下繩圈,留下繩結,將病患移至安全處施行心肺復甦術。繩結交由警察機關,判定是否為自殺或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