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家庭教育有非常重要之地位,其對於犯罪與偏差行為的關係討論分述如下:
(一) 依據佛洛依德的人格發展理論,將孩童成長分為五個時期:
1、 口腔期0-1歲:若口腔活動受限,造成口腔滯留或口腔侵略,長大後可能導致酗酒、抽菸或嘮叨等性格。
2、 肛門期1-3歲:借排泄來滿足原始慾望,若訓練不佳,造成肛門滯留或肛門侵略,可能會導致有頑固、殘暴等性格。
3、 性器期3-6歲:主要產生戀母、戀父、及認同感的時期。
4、 潛伏期7-青春期:原始欲望潛伏,對學校及社會產生好奇,兩性關係傾向同性。
5、 兩性期:青春期以後,兩性關係轉向異性。
6、 小結:若兒童在期發展階段,父母或家庭中成員,未給予適當照護,可能會影響孩子的性格發展。
(二) 父母教養方式:教養方式常見以下幾種
1、 民主型:此種父母與孩子之間關係較為開放,溝通採雙向式,關係依附感及信賴感較強,較有助於孩子學習理解及正確道德觀。
2、 專制型:這類型父母較為威權式,採取之方式較控制型,此類教養方式之溝通採單向式,父母較希望孩子照自己的意思走,孩子較容易受限制。
3、 疏忽型:次類型父母較為忽視孩子的成長及教育,無法在期發展階段給予正確的教導,容易讓孩子感到疏忽、不自信、缺乏愛,長大後較容以採取不適當方法得到情感支持與自信,例如:加入陣頭及幫派。
4、 不一致型:意即教養方式不同,舉例而言同樣行為母親不許可但父親允許,沒有溝通初一至教養觀念,容易導致孩子無所適從,不易任信別人、沒有自信等。
5、 溺愛型:此類型父母對孩子過度寵愛,接受其想法及行為,自由度極高但缺乏正確觀念,無法接受別人意見,易與人衝突或難以擁有良好社交及適應力。
(三) 家庭動力學內涵:
1、 家庭結構不健全:例如:離婚、死亡的破碎家庭,其家庭支持功能可能較弱。
2、 家庭管教問題:管教功能不彰,不論過嚴或過度溺愛等,對孩子發展都有嚴重影響。
3、 家庭氣氛不佳:對於發展中孩子而言,其尚在可塑性高之階段,若此時其所處家庭環境氣氛過於冷淡、僵化,也會影響其性格及發展,定型後較難改變。
(四) 犯罪預防政策:
1、 重視親職教育:盡量給予孩子適當發言及適性成長之機會,父母因不希望孩子受苦,或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因而給予過度限制或過度溺愛,使其無法學習到社會規範,造成社交產生障礙將使孩子有莫大挫折,可能因而退縮或產生攻擊預防行為,過度保護孩子使其在無危險環境中成長,會使他在漸漸進入社會的過程中遇到挫折時,覺得無所適從進而逃避現實,此時可能產生偏差行為。
2、 選擇適當環境:依蘇哲蘭差別接觸理論,犯罪是學習而來,接觸過多有關犯罪或偏查行為之技巧或方法,將可能導致犯罪學習,因此應該避免過多的犯罪誘因及刺激。
3、 避免標籤化:李瑪特及貝克標籤化理論,意即當被重要他人,如:老師、父母等人貼上標籤產生烙印後,將可能產生自證預言,逐漸將自己修正為偏差行為人的形象,因此應多給予孩子包容及正確教導,避免過度嚴苛,時常以責罰及責備方式來教育,將可能產生負面效果。
4、 培養正當娛樂:孩子與家長可培養正當共同興趣,以排解平日生活中壓力外,增加彼此情感,也可應用到赫胥社會鍵理論的情感因素,社會鍵越強越不易犯罪。
1. 家庭動力學內涵: (1)家庭結構不健全:例如:離婚、死亡的破碎家庭,其家庭支持功能可能較弱。 (2)家庭管教問題:不論過嚴或過度溺愛,對孩子發展都有嚴重影響。 (3)家庭氣氛不佳:對於發展中孩子而言,其尚在可塑性高之階段,若此時其所處家庭環境氣氛過於冷淡,也會影響其性格及發展,定型後較難改變。 2. (1)重視親職教育:盡量給予孩子適當發言及適性成長之機會 (2)選擇適當環境:犯罪是學習而來,因此應該避免過多的犯罪誘因及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