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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地政:土地經濟學#11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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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1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地政:土地經濟學#110653
科目:土地經濟學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1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地政:土地經濟學#110653
科目:
土地經濟學
年份:
111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四、為安置居住在都市(河川)行水區(土地大部分為公有)的原住民,部 分縣(市)採異地重建的「333 模式」 ,即重建經費三分之一由族人自籌、 三分之一由族人向銀行貸款、三分之一由政府出資。於興建完成後,地 上物家屋的產權屬於部落的協會法人所有,族人再以個人名義向部落承租,請問此種都市型原住民部落安置方式之優、缺點為何?未來是否適合持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