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繼承人無不明時,由被繼承人之親屬會議選定出一名遺產管理人.或者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向法院申請選定遺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聲請其土地的遺產管理登記時,除了法律另外有規定外,需要親屬會議選定證明文件或法院任選證明文件.
所以聲請遺產管理人登記時,要提出的證明文件是 親屬會議選定紀錄 或 法院的裁定書/裁定證明文件 證明.
2.申辦遺產管理人登記時,無須繳報遺產稅!
遺產管理人就被繼承人所遺應辦理登記的財產,向登記機關辦理遺產管理人登記時,不用檢附遺產及贈與稅法42相關證明文件,僅有在遺產管理人處分時或交還給繼承人時需要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才能辦理移轉登記.
申請遺產管理人登記,不需要繳交遺產管理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不納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所以不用預先繳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