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之決議違反法令、妨害公益或逾越其宗旨、任務時,主管機關得令撤銷其決議.
農會經營不善、嚴重虧損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停止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職權,並整理,經整理後,應即令其改選.
1.第 42 條 農會之決議,有違反法令、妨害公益或逾越其宗旨、任務時,主管機關得令撤銷其決議。
2.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或通緝者,應予停止職權。
農會之決議如有妨礙公益違法法令逾越其任務或宗旨時主管機關得撤銷其決議
一.農會決議有違反法令妨害公益逾越其宗旨任務主管機關得令撤銷其決議
二.受有期徒刑宣判確定者
農會之決議,有違反法令、妨害公益或逾越其宗旨、任務時,主管機關得令撤銷其決議
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或通緝者,應予停止職權
農會之決議,有違反法令,妨害公益,逾越宗旨、任務時,得經主管機會撤銷其決議
農會選任及聘、僱人員,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或通緝者,應停止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