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將其土地設定抵押權予乙銀行以做為向其貸款之擔保。其後甲將該地設定地上權
予丙,丙遂於該地建築房屋一棟,若甲屆期未清償欠款,問:
(2)乙得否主張併付拍賣該地上建物?(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但對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