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台南公司民國 98 年 7 月 1 日出售一筆應收帳款予台中公司,帳面價值為 $4,000,000,並取得現金$4,200,000 及購回類似應收帳款(可隨時於市場取得) 之選擇權,其公平價值為$100,000。台南公司將持續提供服務,並承擔再買回 逾期應收款項之有限追索權。請分別依下列兩種不同情況,作 98 年 7 月 1 日之 出售分錄:

⑴台南公司估計有限追索權之公平價值為$150,000,並相信服務利益將大於提供服務之適當補償,但無法估計該合約之公平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