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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中級會計學#50561
科目:中級會計學
年份:96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須於分派盈餘時,分配一定比率的股票或現金給員工,表一 即顯示台積電 95 年之分配方式。明(97)年起,分配給員工之股票須按費用認列,不得再作為盈餘分配。經濟日報 記者於今(96)年 11 月 26 日以“企業留才 搶發認股權證"一文宣稱新方式「衝 擊企業獲利」,並報導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認為企業可採行之因應方式: 1.多發現金、少發股票。 2.發認股權憑證給員工,而不發股票給員工。 3.買回庫藏股,轉讓給員工。 4.由大股東將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交付信託,將孳息發給員工。5.以關係企業的股票發給員工,惟該等關係企業尚未上市上櫃。 試作:

申論題內容

⑴請說明台積電 95 年度之盈餘如何分配?(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