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得否撤銷該買賣契約,應做以下區分
1 承前所述,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又意思表示係由代理人為之者,因其意思被詐欺而影響效力時,其事實有無應就代理人決之。如為意定代理,代理人之意思表示係由表意人本人所指示者,其事實有無由本人決之。
2 依題示,甲得否撤銷該契約,需視代理人之意思表示是否由甲所指示。
倘乙之表示非出自甲之指示,則丙對乙詐欺,甲可主張民法92條第1項撤銷該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
倘乙之表示係出自甲之指示,則須檢視丙是否有對甲詐欺之事實。丙若對甲有詐欺事實,甲可撤銷意思表示;反之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