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的原則
特殊需求學生在身體機能的維持與增進方面,往往比一般學生的需求來得更為殷切。為滿足其運動與休閒之需求,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時應掌握下列原則:
六、 協同合作原則
適應體育是跨科際整合的,涉及醫學、特殊教育、運動科學、社會科學等領域(Sherrill, 2004),適應體育教師須加強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的溝通與團隊合作,以強化特殊需求學生的課程與教學(National Consortium for Physical Education and Recreation for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NCPERID, 1995)。在進行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時,教師必須跨出協同教學的第一步,與特教教師、醫療專業人員(如物理治療師等)、行政人員、同學年教師等,協同擬定教學計畫、編選教材、設計教學活動等,透過合作模式,以提升教學品質,滿足各類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需求。
七、 彈性原則
適應體育教師應依照特殊需求學生的身心特質,彈性調整教學目標與內容、教學方法及教學評量。在教學目標與內容方面,可依據九年一貫的教學目標調整教學內容,如將教學內容以加深、加廣、簡化、減量、分解、替代等方式調整(盧台華主編,2004),設定適合特殊需求學生的學習難度。在教學方法方面,教師可透過反覆練習、提示、替代、多感官刺激、多媒體輔助等方式加以變化,以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與成效。在教學評量的方式與標準方面,可依學生的優勢能力進行調整,並採用個別化的標準來評判學生的最佳表現,讓每位特殊需求學生都能有體驗成功的機會(Sherrill, 2004)。
八、 安全原則 在教學的過程中需要注意有關生理環境、物理環境以及心理環境的安全性。生理環境方面,教師課前應與物理、職能治療師等專業人員討論教學應注意事項,設計符合其生理特性與需求的活動項目,以確保學習的安全。物理環境方面,教師應先評估教學環境是否能確保活動的安全,並能使輔具發揮效用。心理環境方面,教師則須注意特殊需求學生之人際互動品質與歸屬感。
九、 增強原則 在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過程中,無論是小組活動、小老師制度或是個人獨立學習,若能搭配增強制度,可收事半功倍的效果。增強的目標應以正向表現為主,讓學生能明確瞭解教師的指令與規範,如「在規定的範圍內打球」,而不要用「不要亂跑」這種負向的語詞規定。同時,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重視同儕之間的互動與合作(Sherrill, 2004),教師對一般學生可增列「用肯定與接納的語氣協助特殊需求學生」、「和特殊需求學生合作」等行為可獲得獎勵,以提高一般學生與特殊需求學生互動與合作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