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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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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學年度 桃園縣國中特教教師聯合甄選#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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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學年度 桃園縣國中特教教師聯合甄選#9426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學年度 桃園縣國中特教教師聯合甄選#9426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針對肢體障礙的學生,生活自理技能的教學目標設計應著重在:
(A)教學生獨立完成所有的生活自理技能而不依靠他人或輔助科技的協助
(B)評估學生的肢體動作能力,若學生無法獨立完成某些生活自理技能,可允許學生運用輔助科技
(C)應提供肢體障礙學生一對一的協助,幫助學生完成生活自理
(D)生活自理的技能不應該由老師教,而應該由職能治療師訓練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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