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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新北高中教甄 集中式特教班#52506 | 科目: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新北高中教甄 集中式特教班#52506

年份:105年

科目:教甄◆身心障礙組

12.如果學校發現國中鑑定的特殊教育學生在高中職階段,學生障礙情形已改變,不再符合原先的障礙狀況,下列哪一項程序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A)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修改學生原來之鑑定身分
(B)檢附原來IEP在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申請重新評估
(C)家長可以向學校申請重新評估,依據鑑定程序修改身分
(D)須由學校主動提出重新評估,依據鑑定程序修改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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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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