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有權修改憲法?
(A)行政院與立法院
(B)總統與全體國民
(C)全體公民與立法院
(D)總統與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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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9), B(206), C(7399), D(286), E(0) #164127

詳解 (共 7 筆)

#513899
1/4     3/4     3/4--->   1/2     1/2
      (立法院)                    (公民)
63
6
#460215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

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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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297234
憲增 第12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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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81727
憲法修改,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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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26643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交由公民投票複決之.
11
3
#955974
最佳解的第一個1/2應該刪掉,因不是過半的公民參與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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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114

1/4提.3/4出席.3/4通過.公告半年後公投.超過1/2即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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