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行政院各部會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A)二人
(B)五人
(C)十人
(D)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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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1309), C(288), D(48), E(0) #140783

詳解 (共 10 筆)

#115975
總統府  18
行政院  10
各機關政府  5
公所       2
22
0
#116096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3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

 

 

各部 (會、處、局、署與同層級之機關) 、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 () 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

 

 

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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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37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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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428
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更新太慢了吧!
 
原題幹是問各部會,二人答案為所稱的以外機關,〝以外機關〞才是二人
 
民國 100 年 08 月 09 日
 
第 3 條 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 過十八人及十人。 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 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 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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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2

3

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各部(會...)...以外之機關,於二人額度內訂機要員額  並送銓敘部備查


答案沒有錯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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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04


第3條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總統府及行政院如因業務需要,其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分別不得超過十八人及十人。
各部(會、處、局、署與同層級之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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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831
唉!不論考選部或那個年度法條修改內容,都證實題幹的答案應為 B 五人,就是有人硬要說答案是 A 二人,阿摩也採信了,沒辦法囉!

〝以外〞二字未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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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81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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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510
考選部公佈的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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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71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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