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常備軍官因申請延長服役,經國防部以兵員過多,駁回申請,得循下列何項程序救濟?
(A)訴願
(B)復審
(C)申訴
(D)復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58), B(900), C(235), D(183), E(0) #241984

詳解 (共 3 筆)

#1001858
續服現役、體位判定---->訴願、行政訴訟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複核、訴願、行政訴訟
101
0
#326914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30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86年6月6日

解釋爭點

就基於特別權力關係所生事項不得爭訟之判例違憲?

解釋文

        憲 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願及訴訟之權,人民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遭受損害,不得僅因身分或職業關係,即限制其依法律所定程序提起訴願或訴訟。因公務員身分受 有行政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應視其處分內容而定,迭經本院解釋在案。軍人為廣義之公務員,與國家間具有公法上之職務關係,現役軍官依有關規定聲請續服現 役未受允准,並核定其退伍,如對之有所爭執,既係影響軍人身分之存續,損及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自得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尋求救濟,行政法院四十八年 判字第十一號判例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不予援用。
33
5
#2846347
軍人非公務人員保障法適用對象
(共 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