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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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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智慧財產權法#74225
科目:
智慧財產權法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8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智慧財產權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8)
一、⑴甲診所欲以「完美臉型」字樣作為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醫美服 務,請問:若您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商標審查人員,您的審定結果 為何?(10 分)
1.若您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商標異議審查人員,您的審定結果為何? (10 分)
2.若 Banana 公司之「BANANA」、「banana」商標已在臺灣取得註冊,而 於乙公司使用「Banana*Love」商標圖樣三年後,發現其實際使用之商 標圖樣為「Banana」,則 Banana 公司應如何主張權利?(15 分)
二、甲為 A 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乙為該公司之技術人員,負責維修機具及客 服業務。甲向不知名廠商購入之「C-820 高清播放器」即俗稱之機上盒, 並由乙負責販賣及維修。A 公司於其公司網頁上宣傳以新臺幣(下同) 2000 元購入 A 公司機上盒之消費者,透過所購買機上盒內建之「TV 電 視」、「VOD」之功能及系統,連接至伺服器 analitics.568tv.hk,伺服 器再媒介給 A 公司的收視用戶,即可彼此對傳、公開傳輸網路影音資料, 進行 P2P 下載,以此方式收看電視公司節目。A 公司並按月收取購買機 上盒之消費者 430 元之服務費。嗣電視公司發現 A 公司所販售機上盒內 之電視節目並未經電視公司授權,憤而向警方提起告訴。甲辯稱其只是 單純販賣機上盒,並不知機上盒所內建之功能及系統,且 A 公司亦沒有 機房,乙則辯稱其僅係機上盒有問題時會幫收視用戶維修,就像維修電 腦一樣,並未侵害電視公司之著作權。請問甲、乙之抗辯是否有理由? 如無理由,則甲、乙係構成何罪?(35 分)
⑴員工守則第 4 點可否作為甲負有保密義務之約定?(10 分)
⑵甲於離職後之 102 年 1 月 1 日至與乙公司經營相同之銷售光學膜機器 設備業務的丙公司任職,但甲抗辯丙公司才剛成立,而乙公司之市占 率為市場第一,丙公司並非乙公司之直接競爭對手,且甲係擔任丙公 司之業務經理,因此並未違反競業限制切結書之規定,是否有理由? (10 分)
1.乙公司要如何證明上開設計圖為乙公司之營業秘密?
2. 甲抗辯上開設計圖係其於任職乙公司時所繪製,甲為上開設計圖之著 作權人,自無違反乙公司營業秘密之可能,有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