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智慧財產權法
一、甲建商推出相鄰於知名商場「HaHaLand」的新建案,名為「慢生活」。 該新建案坐落於「金明路」旁,甲於該「慢生活」建案的臉書專頁、廣告文宣中,於最下方有載明「甲建設」 、 「慢生活」與建案中心的地址等資訊,在文案內容另使用「HaHaLand。金明」 、「HaHaLand 園道」、「行走」、「便利生活城市。HaHaLand」、「家與綠」等標題字樣。乙為我國 「HaHaLand」之註冊商標權人,主張甲前開行為已侵害其商標權。甲抗辯表示:該文宣內容文字僅係表示地名與鄰近地標,並不構成侵權。試問:甲是否侵害乙之商標權?(35 分)
二、甲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將乙攝影師張貼於自己部落格,拍攝於民國 70 年代的數張庶民生活照片(下稱系爭相片),轉換為動態影片,並將轉換後的影片,剪輯上傳於甲自己的 Youtube 帳號頻道,免費公開供他人瀏覽觀看。該影片的瀏覽次數迄今已達一百萬次,甲的頻道訂閱人次亦因此增加五十萬訂閱數。乙主張甲之行為已侵害其就系爭相片之著作權,甲則抗辯系爭相片業經乙自行公開於其部落格,甲基於個人留存目的,自行製作為全新的動態影像,並不構成侵權。試問:甲之行為是否侵害乙之著作權?(35 分)
三、甲擁有我國 A 設計專利權,以及與 A 設計近似之 a 衍生設計專利權。日前,甲發現乙所製造販賣之 C 產品,與 a 衍生設計專利構成近似,主張 乙侵害該衍生設計專利權。乙則抗辯表示,該 C 產品並未與 A 設計專利權構成近似,甲不得僅以 C 產品近似於 a 衍生設計,即認定構成侵權。 此外,經由專利專責機關專利檢索系統查詢,乙發現 A 設計專利權於 C 產品推出前,早已因甲未遵期繳納年費而當然消滅,故乙亦抗辯甲無權基於 a 衍生設計專利權為請求。試問:甲主張乙之 C 產品侵害其 a 衍生設計專利權,是否有理?(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