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國籍與戶政法規
> 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77841
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77841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依戶籍法規定,說明戶籍登記事項之撤銷與廢止各為何?並各舉一例說 明之。(25 分)
二、美國籍甲男與本國籍乙女結婚,甲辦理戶籍登記時,有關其使用之中文 姓名有何規定?是否可以只使用原有外文姓名?嗣後得否申請更改其 中文姓名?試就姓名條例與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敘述之。(25 分)
三、A 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結婚,婚後即共同居住於臺北市。甲、乙婚姻 關係存續中生有一子丙,丙為未成年,且具有 A 國與我國雙重國籍。甲、 乙不睦,協議離婚,但對於丙之親權行使意見不一,對於甲、乙應如何 對丙行使親權之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25 分)
四、於何種情形,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者免提出喪失國籍之證明?其 理由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