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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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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智慧財產行政:公平交易法#109635
科目:
法規◆公平交易法 |
年份:
11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7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法規◆公平交易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7)
(一)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法上權利之行為,是否必然不適用公平交易法之規 定?受到專利保護之技術發明,在相關市場中是否必然具有獨占地位? (20 分)
(二)甲產品及其替代品必須符合我國目前已制定公布的相關國家標準,才 能合法上市銷售。A 公司擁有甲產品及其替代品遵守國家標準所必須 實施、不可或缺的 5 件專利,這些專利技術在相關國家標準中並沒有 其他技術足以替代。請問:⑴A 公司所擁有的這 5 件專利,在甲產品 相關的技術市場中是否具有獨占地位?⑵假若 A 公司堅持有意製造 甲產品之廠商必須同時取得這 5 件專利授權,否則即拒絕給予授權, 不願提供個別或針對部分專利之授權方式,請分析此一包裹授權行為 是否構成違法?(35 分)
(一)請附具理由,分析集管團體就同一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訂定單一使用 報酬率之行為,是否構成聯合行為?(15 分)
(二)假定著作權法與集管團體條例相關規定,尚未牴觸公平交易法之立法 意旨。倘若集管團體訂定使用報酬率前,並未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 申請且取得許可,是否構成違法?(10 分)
(一)假若 A 公司名稱已達著名地位,B 君將 A 公司常見簡稱使用於與 A 公司商品相類似之產品上,致使顧客誤認 B 君產品來自於 A 公司,則 B 君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下稱公平法)之規定?(8 分)
(二)假若 A 公司名稱未達著名地位;或是 A 公司名稱雖然已達著名地位, 但 B 君對於 A 公司簡稱之使用方式並未致使顧客誤認其產品來自於 A 公司,僅發生淡化 A 公司名稱之識別性的效果,或因攀附 A 公司商 譽而讓顧客易於接受 B 君產品。在此等情況下,B 君是否違反公平法 規定?(8 分)
(三)針對第(一)與第(二)小題情況,A 公司可否訴請法院判決 B 君不得繼續使 用 A 公司簡稱作為營業名稱或為其他類似之使用,並且賠償以往對於 A 公司所造成的損害?(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