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依著作權法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定,著作財產權人為行使權 利、收受及分配使用報酬,經著作權專責機關之許可,得組成著作權集 體管理團體(下稱集管團體) 。集管團體乃是社團法人,多數著作財產權 人共同成立集管團體後,應與之訂立管理契約,將其著作財產權交由集 管團體管理。集管團體對於著作利用人必須給付的使用報酬,由著作財 產權人共同針對不同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分別訂定單一之計算基準、 比率或數額,稱為使用報酬率,據此向各著作利用人收取使用報酬。利 用人對集管團體訂定的使用報酬率有異議時,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審議。 申請有理由者,主管機關在審議後將自行決定使用報酬率。

(一)請附具理由,分析集管團體就同一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訂定單一使用 報酬率之行為,是否構成聯合行為?(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