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標準法第6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其法理依據為何?
(A)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行政機關未有法律授權,不得行使立法權
(B) 因為行政機關的命令,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C) 因為命令內容只能就技術性問題規定
(D) 因為命令的效力有時間上的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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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86), B(1002), C(489), D(40), E(1) #150085

詳解 (共 4 筆)

#127233
中標法第6條規定:「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其法理依據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行政機關未有法律授權,不得行使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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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105
立法院不能懶惰 明明應該要自己立法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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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770

跟法律保留原則還有法律優越原則都好像,不知道要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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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9880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絕對法律原則
B.命令不得違反法律:法律優越原則,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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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4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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