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之敘述, 下列何者正確:
(A)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只能由政黨推薦產生
(B)所有的政黨皆得推薦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
(C)經政黨推薦登記為總統 、副總統候選人者,無須繳納保證金
(D)得由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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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 B(665), C(390), D(2048), E(0) #187459

詳解 (共 10 筆)

#147897
第 22 條
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 檢附加蓋內政部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 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 圖記。同一政黨,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 後登記者,不予受理。 前項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 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 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 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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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496
5F引用的條文應該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1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A)第21條第2項
前項(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經由政黨推薦連署人連署
(B)第22條第2項前段
前項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
(C)第31條
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前項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予發
(D)第22條第1項
...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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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530

(B)前項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

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所以,未達此標準之政黨,自然不得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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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139
2004總統大選 連戰(國民黨) 宋楚瑜(親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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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806
(C)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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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303
請問B選項錯在哪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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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674
D 選項的 "得"  讓人以為一定要兩個政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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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545
(C) 不論是公民連署或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皆須繳納選舉保證金一千五百萬元。根據憲法第31條
而前項的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數百分之五者,不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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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32

請問只有政黨可以推薦總統候選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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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929
因中華民國第10任正副總統選舉舉行前,中國國民黨高層出現分裂,宋楚瑜退出國民黨並選舉結束後組建親民黨,黨員中相當一部分來自國民黨以及新黨,黨內的領導幹部則主要以宋楚瑜為首,被外界泛稱為橘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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