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關於懸賞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懸賞廣告廣告人之行為為法律行為
(B)懸賞廣告的相對人一定要知悉有廣告而完成行為,懸賞廣告始發生效力
(C)懸賞廣告人只要對最先完成行為之人為給付,其給付義務即為消滅
(D)警察局所為緝拿人犯給予獎金之廣告,即為懸賞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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