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實務,下列對於發展遲緩的敘述何者正確?
(A)疑似亞斯伯格症幼兒不宜歸類為發展遲緩
(B)單項或多項領域較同年齡顯著遲緩皆可視為發展遲緩
(C)發展遲緩幼兒通常可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D)發展遲緩幼兒皆應申請緩讀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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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2), B(831), C(337), D(43), E(0) #394789

詳解 (共 8 筆)

#1084507
現在發展遲緩也能拿身心障礙手冊 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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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31
嗯~~大致如三樓所述。 就特教鑑定辦法是如此說!無法確定者 →疑似也是無法確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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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925
發展遲緩有手冊囉~所以建議更改答案為B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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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322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101/09/28

 

第 十三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一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
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
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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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99
?現在發展遲緩也能拿身心障礙手冊 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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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582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C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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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468

對照第21題提到"具自閉特質合併疑似注意力缺陷過動症"但答案是發展遲緩?

跟這題的A~ 很矛盾~不懂??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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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051

因為幼兒

我覺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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