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9.刑法第 28 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對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為共同正犯之規定
(B)正犯僅限於二人
(C)二人當中亦包括教唆犯
(D)所謂實行係指充足構成要件之行為
(E)二人當中亦包括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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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5), B(6), C(114), D(1053), E(111) #1820312
統計: A(1085), B(6), C(114), D(1053), E(111) #1820312
詳解 (共 5 筆)
#5339788
我的理解「共同正犯」需要行為人(犯嫌)實行自己的犯罪。
幫助(物理或精神上幫助)犯及教唆犯雖然是共犯,但在法律理論上跟共同正犯並非相等,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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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4586
想請問 共同正犯以犯罪之意圖,實行構成以外之行為(把風、看守),不是共同正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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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6432
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不管是不是為自己的意思 而實施構成要件行為
便是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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