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8.下列何種法令提及在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具有選擇子女受教育方式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 權利?
(A)憲法
(B)教育基本法
(C)國民教育法
(D)家長會設置要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18), B(2127), C(1815), D(143), E(12) #1559664
統計: A(518), B(2127), C(1815), D(143), E(12) #1559664
詳解 (共 10 筆)
#2788713
教育基本法講到選擇教育方式跟參與權利
國民教育法只講到參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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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334
國民教育法
第 4 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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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731
答案:B和C都對,請自行上網看最新的
教育基本法第8條
國民教育法第4條和第20-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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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3481
選擇子女受教育方式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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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2298
94年 - 94年 - 94年教師檢定國民小學-教育原理與制度#60946 #60946 --1題
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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