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障礙者成果管理導向,強調智能障礙者及其家屬能與機構建立良好關係的重要元素,不包括
(A)個別化服務計畫
(B)自我評估
(C)自我擁護
(D)服務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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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0), B(135), C(378), D(261), E(0) #79321
統計: A(550), B(135), C(378), D(261), E(0) #79321
詳解 (共 9 筆)
#165036
但是A是個別化服務計畫...不是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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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726
「自我擁護」
指身心障礙者能擁護個人權利及其他身心障礙者生命有關的權利。
身心障礙者應被教導了解有關其自身權益之概念、內容、保障的法律等,
並且充分授權以促使其獨立及自我領導。
「服務協定」
應該是指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八條(個別化教育計畫)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美國在1997年的「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 Disability Education Acts 簡稱 IDEA)
明確指出及要求所有特殊教育學生最晚在 14 歲或以上的年紀應參加自己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IEP),因此藉由身心障礙學生主動參與自己 IEP 的過程,可以學習自我擁護、做決定、自我評估及目標達成等有關自我決策的技能(Wehmyer,1996;Field, Martin, Miller,Ward,&Wehmyer,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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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835
自我擁護跟服務協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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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471
台灣地區針對嬰幼兒的早期療育服務,通常是由醫療院所完成評估鑑定的程序,但是對於後續安置的部分,多半無銜續制定的服務內容與計畫,而詳細的服務內容計畫大都是安置後再由安置機構規劃。換言之特殊嬰幼兒的「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是由各縣市的通報轉介服務系統〈如個案管理中心〉或安置機構重新進行再評估而擬定。
http://www.caeip.org.tw/html/fhtml/index.php?load=read&id=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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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78
會不會是個別化教育計畫是學校老師所要撰寫的,所以和機構沒有關係,我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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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99
高手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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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44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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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15
因為教授們一方面強調IEP很重要一定要寫好~~但一方面又很鄙視那些只會寫IEP的老師們~~所以才要考考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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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71
不懂這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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