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關於民法法源之敘述,何者正確?
(A)民法第 1 條所稱之習慣,僅指單純之習慣
(B)憲法總綱無法作為私法上具體請求權之基礎,故不得為法源
(C)法規命令非法律,故不得為法源
(D)法律精神演繹而出之一般法律原則,得為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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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76), C(68), D(709), E(0) #2790675
統計: A(48), B(76), C(68), D(709), E(0) #2790675
詳解 (共 2 筆)
#5488135
法理為自法律精神演繹而出之一般法律原則,為謀社會生活所不可不然之理。 承前所 述,法理亦屬一備位補充法源,當法律未為規定,亦無習慣(法)可供依循時,即應 以法理適用之。 而其最為重要之功能,即在於依平等原則(之法理)而為類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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