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是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A 公司將 其所生產製造之產品由 B 公司為其經銷通路商轉賣給消費者。A 公司之董事為甲、乙、丙、丁、戊、 己、庚,其中甲為董事長;B 公司之董事為甲、庚、辛,其中甲亦為 B 公司董事長。下列敘述,何 者錯誤?
(A)B 公司唯一之股東為 A 公司,所以 B 公司無需設置股東會,由董事會取代股東會之職權
(B)當甲代表 A 公司要將商品賣給 B 公司時,甲不能同時代表 B 公司,而須由 B 公司之監察人代表 B 公司
(C)甲雖身兼 A 公司與 B 公司之董事長,但因 A、B 兩家公司一為製造、另一為經銷,屬不同類業務 之公司,故不構成 A 公司與 B 公司競業與否之問題
(D)A 公司對 B 公司之貨款債權,無論有無擔保物權,均次於 B 公司之其他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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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 B(34), C(61), D(160), E(0) #164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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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公司對 B 公司之貨款債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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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369-7深石原則 給從屬公司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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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8016

第369-7條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者,如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有債權,在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應負擔之損害賠償限度內,不得主張抵銷。

前項債權無論有無別除權或優先權,於從屬公司依破產法之規定為破產或和解,或依本法之規定為重整或特別清算時,應次於從屬公司之其他債權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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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6266

(A)B 公司唯一之股東為 A 公司,所以 B 公司無需設置股東會,由董事會取代股東會之職權(參公司法第128條之1第1項) 
(B)當甲代表 A 公司要將商品賣給 B 公司時,甲不能同時代表 B 公司,而須由 B 公司之監察人代表 B 公司(參公司法第223條) 

(C)甲雖身兼 A 公司與 B 公司之董事長(有利害關係),但因 A、B 兩家公司一為製造、另一為經銷,屬不同類業務 之公司,故可能構成 A 公司與 B 公司競業與否之問題(參考同法第209條) 
(D)A 公司對 B 公司之貨款債權,無論有無擔保物權,均次於 B 公司之其他債權(參同法第369條之7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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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30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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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法》第128條之1,「政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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