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擬訂憲法修正案,至少須經過立法委員下列何者比例之提議,始得交付決議?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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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6936), C(1539), D(754), E(0) #1328439
統計: A(48), B(6936), C(1539), D(754), E(0) #1328439
詳解 (共 8 筆)
#1402587
第12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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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6031
@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1/4、3/4、3/4。
@記名:不覆罷憲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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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4415
這個最佳解太厲害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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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1801
我把那個讚給他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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