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何者為外國人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後即得擔任之職務?
(A)內政部部長
(B)相當簡任 12 職等之大學院校學務長
(C)不分區立法委員
(D)縣(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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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480), C(14), D(17), E(0) #3274304

詳解 (共 2 筆)

#6214137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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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590

國籍法 第 10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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