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有關領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B)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屬於政治問題,不受司法審查
(C)依憲法增修條文,領土變更案應經公民複決
(D)依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或立法院得提出領土變更案
統計: A(206), B(1064), C(408), D(6254), E(0) #2353581
詳解 (共 10 筆)
憲法第4條(A)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釋字第328號解釋,解釋文(B)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C)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 第五項(D)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不鎖。
不是全體國民,別誤導人
(D) 依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或立法院得提出領土變更案
正確答案為:(D)
【逐項解析與法理依據】
(A)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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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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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依據:《憲法》第 4 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雖然變更程序已被增修條文修改,但「固有疆域」仍是憲法對領土的法定描述。
(B) 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屬於政治問題,不受司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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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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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328 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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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意旨:大法官認為,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屬於「高度行為之政治問題」。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行使司法權的解釋機關(大法官)應予以尊重,不應對此進行司法審查。
(C) 依憲法增修條文,領土變更案應經公民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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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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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第 1 項、第 4 條第 5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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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說明:領土變更案在立法院通過提出後,必須在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D) 依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或立法院得提出領土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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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敘述錯誤(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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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點:行政院並無領土變更案的「提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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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5 項:「領土之變更,處理由立法院依下列程序為之: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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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邏輯:領土變更案是極高位階的決議,法定程序僅賦予「立法院」發動權。
D是只有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