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憲法本文關於中央與地方分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分別列舉中央與省、縣立法並執行事項
(B)非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者,即屬地方立法並執行事項
(C)直轄市亦屬地方自治團體,其立法並執行事項以法律定之
(D)中央與地方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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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7), B(1018), C(104), D(87), E(0) #2965983
統計: A(147), B(1018), C(104), D(87), E(0) #2965983
詳解 (共 4 筆)
#5592765
(A) 分別列舉中央與省、縣立法並執行事項
第 107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B) 非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者,即屬地方立法並執行事項
第 111 條 除第107條、第108條、第109條及第110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C) 直轄市亦屬地方自治團體,其立法並執行事項以法律定之
第 118 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D) 中央與地方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第 111 條 除第107條、第108條、第109條及第110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第 108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第 109 條 左列事項,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
第 110 條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第 109 條 左列事項,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
第 110 條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B) 非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者,即屬地方立法並執行事項
第 111 條 除第107條、第108條、第109條及第110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C) 直轄市亦屬地方自治團體,其立法並執行事項以法律定之
第 118 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D) 中央與地方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第 111 條 除第107條、第108條、第109條及第110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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