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收回已徵收土地之要件?
(A)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B)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C)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D)原土地所有權人應於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後,三個月內繳還原受領之補償地價及地價加成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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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12), C(20), D(203), E(0) #951082

詳解 (共 1 筆)

#5522257
土地徵收條例。第 9 條被徵收之土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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