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 2014 年 11 月 12 日公布之《學生輔導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至少幾小時的輔導知能在職進修
課程?而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又應接受至少幾小時的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
(A)3 小時;18 小時
(B)3 小時;40 小時
(C)5 小時;18 小時
(D)5 小時;4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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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7), B(42), C(9), D(10), E(0) #3267924
統計: A(417), B(42), C(9), D(10), E(0) #3267924
詳解 (共 4 筆)
#6420119
去年已經修法囉 所以要看最新的法條:
| 初任輔導主任、組長 | 18小時初任研習 |
| 輔導主任、組長 | 每年12小時研習 |
| 初任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 | 36小時初任研習 |
| 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 | 每年18小時研習 |
| 全體教職員、校長 | 每年3小時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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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5803
各級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專業培訓管道,並加強推動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之輔導知能職前教育及在職進修。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四十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
學校應定期辦理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輔導知能研習,並納入年度輔導工作計畫實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至少三小時;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十八小時;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公(差)假。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依第二項規定於當年度已完成四十小時以上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者,得抵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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