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之規 定,特教班教師員額編制在學前、國小、國中、高中階段,每班次的教師員額依序 分別為?
(A)3、2、3、2
(B)2、2、3、2
(C)2、2、3、3
(D)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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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 B(173), C(2091), D(386), E(0) #1613018
統計: A(75), B(173), C(2091), D(386), E(0) #1613018
詳解 (共 4 筆)
#2381030
特教人員配額表格整理自: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 民國 106 年 07 月 05 日 修正 ) 第五條
幼兒園 | 國小 | 國中 | 高中 | |||
身心 障礙 | 教師 | 2 | 2 | 3 | 3 | |
導師 | 集中 | 2 | 2 | 2 | 1 | |
分散/巡迴 | 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置導師一人 | |||||
資賦 優異 | 教師 | 2 | 3 | 3 | ||
導師 | (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輔班)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置導師一人 | (集中式)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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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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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 教師助理員: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具中度以上障礙程度或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每十五人置專任人員一人,未滿十五人者,置部分工時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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