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人,應於重整計畫所定期限內,完成重整工作,召開股東會,報請法院為重整完成之裁定後,產生下列何種效力?
(A)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其請求權仍不消滅
(B)無限制
(C)未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其請求權仍不消滅
(D)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除依重整計畫處理,移轉重整後之公司承受者外,其請求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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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 C(0), D(1), E(0) #385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