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刑法第37條規定,宣告3年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褫奪公權多久?
(A)1年以上10年以下
(B)2年以上5年以下
(C)1年以上3年以下
(D)3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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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5), B(110), C(233), D(140), E(0) #3381122
統計: A(305), B(110), C(233), D(140), E(0) #3381122
詳解 (共 7 筆)
#6316677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37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
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
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
刑法§37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
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
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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