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得稅法第10條所稱固定營業場所,係指經營事業之固定場所,但不包括下列何者?
(A)加盟店門市
(B)百貨公司拍賣花車
(C)辦事處
(D)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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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68), C(25), D(11), E(0) #3381532

詳解 (共 4 筆)

#6294570
本法稱固定營業場所係指經營事業之固定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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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稱固定營業場所,指經營銷售貨物或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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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6223
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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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得稅法第10條,固定營業場所是指經營事業的固定場所,用於從事生產、銷售、提供勞務或其他營業活動。然而,某些臨時性或流動性的營業活動場所不被視為固定營業場所。

以下是針對選項的分析:

  • (A) 加盟店門市:
    • 加盟店門市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並持續進行銷售活動,符合固定營業場所的定義。
  • (B) 百貨公司拍賣花車:
    • 百貨公司拍賣花車通常是臨時性的營業地點,不具備長期固定的特性,因此不符合固定營業場所的定義。
  • (C) 辦事處:
    • 辦事處通常是企業設立的固定場所,用於處理行政事務或提供服務,符合固定營業場所的定義。
  • (D) 工廠:
    • 工廠是生產貨物的固定場所,明顯符合固定營業場所的定義。

因此,正確答案是 (B) 百貨公司拍賣花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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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19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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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 第10條 1.本法稱固定營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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