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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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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1、2、3:A.民法概要#9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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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1、2、3:A.民法概要#90986 |
科目:
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1、2、3:A.民法概要#90986
年份:
109年
科目:
台糖◆民法概要
11.甲出面替友人乙與前屋主丙居間議價購買中古屋,惟甲對賣方壓低售價,又對買方虛報買價,從中賺取 135 萬元價差,友人乙買屋後上實價登錄網頁查詢始發現。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違反居間人之據實報告義務
(B)居間契約未約定報酬額者,居間人得依習慣自行賺取差價
(C)居間契約原則上為有償契約,甲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D)乙丙間之原買賣契約,可認為因價金未合致而契約不成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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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isa
B1 ·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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