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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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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
科目:
測量助理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辦理「108 年專案技工(測量助理)甄試」筆試試題-土地複丈101-175#77225
年份:
108年
科目:
測量助理
112. 下列有關司法機關囑託之複丈案件敘述何者正確?
(A)各級法院或檢察機關囑 託並明定期限辦理者,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
(B)各級法院或檢察機關 行使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案件,應繳納土地複丈費。
(C)各級法院或 檢察機關囑託並明定期限辦理者,應依囑託期限辦竣。
(D)各級法院或檢察機 關行使國家刑罰權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案件,並限期在 15 日內辦理者,土地複丈 費應加倍計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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