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財政部以營利事業欠稅為由,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並通知營利事業負責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限制出境之決定乃係行政處分
(B)限制出境之決定係內政部移民署所作成的行政處分
(C)內政部移民署所為限制出境之決定屬多階段行政處分
(D)營利事業負責人不得以不服財政部通知為由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 B(307), C(163), D(2021), E(0) #3127459

詳解 (共 9 筆)

#5884248
(D)多階段行政處分原則上以最後階段機關...
(共 3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2
1
#5941355

限制出境是行政處分
限制出境係由財政部及移民署兩個機關參與,財政部先作出限制出境之決定,再由移民署作成行政處分,學者對此限制出境處分謂之為「多階段行政處分」。所謂多階段行政處分,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須其他機關參與並提供協力,否則構成要件即屬不備,無法發生執行力與拘束力。是以移民署所為限制出境之處分,須以財政部之通知為依據,移民署限制出境之公文,乃係最後階段之處分。

依最高行政法院83年3月16日庭長評事聯席會議決議:「營利事業欠稅其負責人(原告)是否有限制出境之必要,係由財政部決定,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無從審查財稅機關決定之當否,是於財政部函請該局限制出境同時將副本送達原告時,應認為已發生法律上之效果,即為行政處分,得對之請求行政救濟。」

多階段行政處分
行政機關在作成處分之前,尚須其他機關之協助或參與,透過其他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的協力才能作成,然而在作成行政處分之前其他機關之同意或準備行為尚不具備外部性,原則上人民仍應以最後作成的行政處分為救濟之標的

【解題】
多階段行政處分 → 原則上以最後作成的行政處分 為救濟的標的 → 但由於 移民署 在本題中無從審查審查財稅機關決定之當否 → 故得「對財政部 (前階段機關)」請求行政救濟 → 故「營利事業負責人以不服財政部通知為由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60
1
#5981765
35
0
#5883824
 最高行政法院91年判字第2319號判例...
(共 1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6
0
#5884122
(A) 限制出境之決定乃係行政處分行政程...
(共 3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6
0
#5905431
財政部以營利事業欠稅為由,函請內政部移...
(共 7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5904798
本題涉及多階段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之處分機關...
(共 2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6132272
本題涉及「多階段行政處分」,所謂「多階段...
(共 3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019651
涉及權限委託嗎?畢竟限制出入境是屬於移民署的權責,並非財政部。
0
1

私人筆記 (共 4 筆)

私人筆記#5801870
未解鎖
12.     ...
(共 7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私人筆記#5337300
未解鎖
這題考的是【多階段行政處分】爭訟的例外臺...

(共 6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私人筆記#7771334
未解鎖
第 12 題 考點:多階段行政處分+訴...
(共 1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1
私人筆記#7918618
未解鎖
第十二題:多階段行政處分與救濟管轄 【...
(共 7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