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地方行政與地方立法機關互動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立法機關定期會開會時,地方行政首長應提出施政報告
(B)地方立法機關定期會開會時,地方各一級單位主管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
(C)地方立法機關定期會開會時,議員有權向機關首長就其業務進行質詢
(D)地方立法機關進行業務質詢時,地方行政機關相關業務主管應出席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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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131), C(141), D(523), E(0) #3358623

詳解 (共 3 筆)

#6321299

地方制度法 第 48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

(A)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應提出施政報告;

(B)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均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於議會、代表會(C)定期會開會時,有向前項各該首長或單位主管,就其主管業務質詢之權;其質詢分為施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D)業務質詢時,相關之業務主管應列席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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