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警察甲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查獲違規駕駛人乙無照駕駛機車,擬開單舉發,因乙再三求情,而將違規事由記載為未戴安全帽。甲在罰單上記載未戴安全帽之行為,可能成立何罪?
(A)刑法第213條公務員不實登載罪
(B)刑法第211條變造公文書罪
(C)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公文書罪
(D)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78), B(25), C(30), D(79), E(0) #1283391

詳解 (共 5 筆)

#1420166
這題算好心了只問甲犯何罪 如果問乙的話 ...
(共 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3
0
#2853491
是否構成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最...
(共 2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3369278
最佳解錯了吧 ,本題甲乙沒有共同犯意聯絡...
(共 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3544029

(A)刑法第213條公務員不實登載罪(O)
(B)刑法第211條變造公文書罪(X)
(C)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公文書罪(X)
(D)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X)

刑法 第 213 條 (公文書不實登載罪)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0
#6334511

筆記


偽造可分成「有形偽造」和「無形偽造」兩種:

有形偽造是無製作權之人,假冒他人名義而製作文書。
→ 成立偽造私文書罪(§210)。
→ 成立偽造公文書罪(§211)

無形偽造是
1. 有製作權之人,以自己名義,製作內容不實之文書
2. 行為人向有製作權之人為虛偽報告或陳述,使之據以製作內容不實之文書

無形偽造舉例
公務員甲利用不知情的公務員乙登載不實在甲(自己)的公文書,所以甲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間接正犯

如果是讓乙登載不實在乙(自己)的公文書,那就是甲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登載不實一定要在自己職務上所掌的公文書!!

偽造:(無權作者)「以他人名義作成」文書。
變造:(任何人)「竄改」文書。
登載不實:(有權作者)「製作內容不實」文書。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直接故意
公務員須對不實之事項具有直接故意(明知)
(不以不實登載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為限)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