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5年 - 105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專利審查基準及實務#123621
年份:105年
科目: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13. 關於發明專利之舉發審查,該舉發聲明僅主張系爭專利不具新穎性之理由及法條,並未主張不具進步性,而經審查認為並無不具新穎性,縱認可能不具進步性,如您是該案審查人員,應如何處理方符合審查基準之規定?(A) 視被舉發人答辯內容而定;(B) 行使闡明權,是否主張進步性;(C) 逕依原主張之法條審查;(D) 逕依職權審查其進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