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有鑑於旅行社舉辦團體旅遊應投保責任保險時,其中每一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投保 最低金額於實務上遇有重大意外事故時,確有不足支付旅客就醫所需費用,爰於民國103年5月21 曰修正發布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將其醫療費用投保最低金額調高為下列何者?
(A)新臺幣5萬元
(B)新臺幣10萬元
(C)新臺幣15萬元
(D)新臺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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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222), C(14), D(74), E(0) #862880

詳解 (共 2 筆)

#1262135
第 53 條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辦理接待國外、香港、澳門或大陸 地區觀光團體、個別旅客旅遊業務,應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最低金額及 範圍至少如下: 一、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意外死亡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新臺幣十萬 元。 三、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家屬前往海外或來中華民國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 之費用新臺幣十萬元;國內旅遊善後處理費用新臺幣五萬元。 四、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新臺幣二千元。 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業務時,應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投保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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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舉辦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辦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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