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審判長對妨害法庭秩序者,為禁止其進入法庭之處分,受處分者請求救濟方式為何?
(A)聲明異議
(B)不得聲明不服
(C)提起抗告
(D)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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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828), C(11), D(16), E(0) #2052390

詳解 (共 3 筆)

#3734224

91條(妨害法庭之處分及效力)   有妨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必要時得命看管至閉庭時。   前項處分,不得聲明不服   前二項之規定,於審判長在法庭外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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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9512
第 91 條有妨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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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166
第 91 條
有妨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必要時得命看管至閉庭時。
前項處分,不得聲明不服
前二項之規定,於審判長在法庭外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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